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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足新年,回首过去。回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年以来的工作,亮点纷呈,令人鼓舞。 四年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依照历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创强争优”的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法制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四年来,人大常委会依法举行常委会全体会议31次,主任会议51次,专题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70项,作出决议、决定29个,组织视察检查3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4人次,督办代表议案建议61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27件(次)。
认真履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本着“议大事、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审议、决定县域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 2004年,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嵊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并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事关我市科学发展的大事。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审议,常委会于第10次会议作出《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批准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实施。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了《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汇报,提出了要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和保证《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等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的决议》,为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人大常委会把工业经济、新农村建设、城市规划的修编、生态市建设、财政运行状况等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列入常委会会议的议程,深入调研视察,有计划地听取“一府两院”的汇报,及时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促进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依法监督 注重实效
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监督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为出发点,围绕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监督,有力地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年来,人大常委会按照“合力兴工”的发展战略,高度关注全市工业经济的发展情况,不断深化对工业经济工作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按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精心选题,先后听取了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金融业运行情况、招商引资工作等专题汇报,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情况、福利企业运行情况、科技工作等进行专项视察,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工业强市献计献策。 农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人大常委会围绕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深化监督。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汇报,开展了山区经济发展情况、乡镇康庄工程建设情况等视察活动,有效地促使政府强化为农服务,优化扶持政策,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作出了努力。 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相辅相成。四年来,人大常委会把关注民生作为强化监督的重点,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针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第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运行情况汇报,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完善了相关政策,使更多的职工群众受益。 人大常委会还十分重视对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监督。通过听取审议相关汇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组织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城市化进程有效推进。 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信访工作当作联系群众、体察民情、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四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27件(次),做到署名信访件件有回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
评议任命干部 促进依法履职
述职评议是权力机关对任命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2005年,我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汇报、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组织测评等多种形式,对任命的28名政府组成部门正职和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评议。在此基础上,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了28名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会后以逐个反馈的形式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较好地达到了评议促工作、鼓劲图发展的目的。 评议工作不仅增强了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也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对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产生了积极影响。
发挥代表作用 推进科学决策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坚实基础。历次人代会代表们提出了大量的议案建议,内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提高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的途径,一次会议以来共督办代表议案建议611件,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逐年提高。代表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失土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扩大社会保险面等重点议案得到了有效落实。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能力
四年来,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学习,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开展交流学习心得等活动,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理论和法律素养。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常委会先后制订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组成人员守则、代表接待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了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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