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鹿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鹿山街道白沙地村的印刷企业进行检查时,查获王某开设的市东顺纸品加工场正在非法烫印注册商标领带盒。 经查,王某烫印的领带盒子上印制的是“金盾”、“老人头”等注册商标,而王某所持有的营业执照上,并未有包装装璜印刷的经营范围。经初步调查,王某从2006年4月份起,分别为他人印刷“金盾”、“老人头”等注册商标标识达9000只,共收取加工费450元。目前,鹿山工商所对该案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对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