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财政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杜洪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州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