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区王某销售的羊肉串、火爆鸡筋、奶油瓜子、乡吧佬卤制精品、牛肉干,经浙江公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测为不合格商品。 去年10-12月份,王某分别从义乌、萧山、余杭等食品厂购进一批不合格食品进行销售,于2007年1月9日被查获期间,有货值金额4652元,获非法所得326元。 王某未把好食品进货质量关,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鹿山工商所为此对王某作出没收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