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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22时左右,天台籍驾驶员潘某被市交警大队民警从宁波带回嵊州。随着潘某的落网,一起于10余年前在104国道三界地段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终于水落石出。 1997年11月18日,潘某驾驶一辆车号为浙J·G0590号的大货车装载13吨大理石从上虞市驶往天台,13时10分,途经104国道线三界清风车站地方,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交会的小货车相撞后又撞上左侧一小店,造成车辆损坏和店内1人死亡、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潘某不仅没有及时抢救伤员,反而弃车逃逸。 近十年来,市交警大队一直没有放松过对潘某的缉查力度,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此外,大队还曾数次派民警赴天台、江苏等其可能藏匿之处进行抓捕,但均未发现其踪影。天网恢恢,2月28日18时左右,宁波警方根据网上逃犯信息,将潘某在鄞州区古林镇一出租房内抓获。 据潘某交代,当日事发后,他下车察看后发现后果严重,为逃避责任,他选择了逃跑。在近十年的逃亡生涯中,他有家不敢回,一直在外流浪,打过工、讨过饭、摆过小摊,但从来没有踏踏实实地睡过一个安稳觉。 目前,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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