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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11点多,一阵阵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声从艇湖路传来,附近的小车警报声也此起彼伏,爆竹声给附近市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听到烟花爆竹声后,记者立即赶赴事发地点。

在艇湖路法院旁,一家新开张的饭店正在举行隆重的开张仪式,记者在该饭店门口看到,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红碎屑散满一地,想必是店主为了图个开张吉利,才敢于“顶风”燃放。接到群众举报后,剡湖派出所立即出动,收缴了剩余的烟花爆竹,随后把事主带回所里进行了教育,并对其处以罚款。 记者提醒:市政府规定,从2月26日(正月初九)零时起重新恢复“双禁”,禁止在“双禁”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市政府有文件明确规定,新闻媒体也曾多次呼吁,可依然有人不自觉遵守。烟花爆竹为何屡禁不止?关键还是市民的意识问题,记者再次提醒市民,烟花爆竹不能“想放就放”,请自觉遵守“双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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