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执法方式的问题。现在,我们的企业意见比较集中的也是这个问题。 要处理好严格执法和教育疏导的关系。严格执法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重罚,不能一味地用严厉的处罚手段取代在执法中至关重要的教育手段。处罚不是行政执法的目的,只是行政执法的手段,只有把管理和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使执法和普法并举,才能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都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企业在经营中违反了有关规定,只要是首次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以教育和诫勉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