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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市安监局在剡湖街道罗柱岙安全检查时,发现一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的亚硝酸钠、氢氧化钠、过氧化氢和连二亚硫酸钠等危险化学品,仓库无安全设施,门窗多处破损,无专人管理,其中,盐酸还存放在仓库门口的露天储罐内,无任何防盗、防护设施。 经初步调查,该仓库系市内一化建公司租赁,用于储存化工产品,未经安全评价,也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条件,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市安监局发现此情后,当即采取强制措施,调用专用车辆和人员,将该批危险化学品转移到安全仓库。从下午5点开始到晚上11点,最终将该批总量达30吨的危险化学品成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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