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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13时许,崇仁镇富四村张甲(15岁)、张乙(14岁)一同前往黄泥岗池塘游泳时不幸溺水,均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件距5月14日黄泽的一名8岁孩童在黄泽江游泳时溺水死亡事故不到一星期。 眼下天气渐热,玩水的孩子也多了起来,除了室内室外游泳池,还有河流和小溪……但是在享受凉爽之余,更要注意水中潜藏的危机。据了解,我市几乎每年都有溺水事件发生,其中未成年人占了绝大部分。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溺水已成为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有意识地灌输防溺水知识,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河、下水库游泳,而应当在家长陪同下前往,或者是去室内游泳馆。这些教育在放假前更要抓紧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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