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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广大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从去年至今,我市有2508人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其中今年新增符合条件的424人今起公布。 根据规定,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市政府将给予每人每年600元奖励扶助金。 市人口计生局积极落实省、市有关政策,把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去年开始实施该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以来,又周密部署,集中精力、时间,在全市开展了对农村今年新增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村上报,乡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市人口计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复审确认,确定今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424人。经公示无误后将把奖励扶助金发放到每位奖励扶助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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