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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袁维霞 袁科进
2007年06月26日12: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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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老是幻想着别人要害自己,我市一村民屠某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尽管屠某放火烧的是自家房子,但他的行为已触犯法律。6月15日,他因放火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5岁的屠某早在1998年因犯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2001年7月,刑满释放后,屠某所在村为他建了一间房子给他栖身,还给他介绍一份不错的工作。本来屠某可以安心在家度过自己的晚年,但在5月19日,屠某又一次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再一次触犯了法律。
那一天,屠某打开了自家的煤气阀门,放出煤气后,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废纸抛入房内,最后引燃了自己家的房子。因之,他以涉嫌放火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但经有关部门鉴定,屠某患有偏执性精神病,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在量刑上可以从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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