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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钱胜军
2007年07月11日0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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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献特困,圆上大学梦”贫困助学行动开展以来,一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眼下,今年的大学录取工作已陆续展开。经市关工委前阶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的调查摸底,初步筛选出63名二本分数线以上的贫困生作为今年的资助对象。市关工委在此吁请社会各界伸出援手,为这些贫困学子在人生道路的关键时刻扶他们一把、送他们一程。 据悉,今年受助对象为嵊州籍家庭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二本以上):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2、父母双亡且监护人无力承担其上学的;3、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子女;5、革命烈士子女。 资助档次:1、全额全程资助,助学款2.5万元(每年0.5万元左右);2、全程半额资助,助学款1.3万元(每年0.3万元左右);3、部分资助,助学款0.9万元(前三年每年0.3万元);4、一次性资助,助学款0.3万元。 资助办法:属于“低保”家庭的子女,可直接向市慈善总会申请资助;需要社会力量结对资助的,可向市关工委提出申请,再由市关工委向社会推荐贫困学子名单,由资助者自己挑选,确定后结成助学对子。助学款由资助者分年度直接交给受助学生;如需要委托市关工委转交的,请直接汇入市关工委帮困助学账户(账号:农业银行522301040025802-1042,账户名称:嵊州市会计核算中心),市关工委在收到助学款后出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在9月初张榜公布。选定资助对象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中旬。助学过程中,市关工委负责调查核实、结对签约、发荣誉证书、邀请参加资助仪式等工作。 ●市关工委联系电话:83018860 83019860 ●市关工委办公室地址:嵊州市市心街原法院二楼。 相关链接: 有关助学政策和优惠措施 1、《嵊州市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助学办法》(嵊政办〔2005〕27号)规定:助学资金来源①由市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广泛吸收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款;②市慈善总会要把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列入帮困范围,安排出一定数额的资金;③允许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在预算内、预算外经费中拨出一点为帮困助学资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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