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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2007年07月12日0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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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前几天,我市西部一王姓老汉(化名阿祥)向笔者诉说了找老伴而上了女方圈套的事。 两年前,因丧偶、生活单调的王老汉想找个朋友一起生活,经人介绍与市区一妇人(化名阿香)相识,当时一见钟情,两人开始同居。由于缺乏了解考察,同居生活不到100天,一连串的麻烦出来了:女方阿香与儿媳采用家庭添置生活用品(空调、踏板车、借现金)等方式向王老汉索要物品及现金,金额高达25100多元。仅儿媳向王老汉一次性借了17000元。王老汉要求写张借条,女方以“自家人不必写借条”为由拒写借条,王老汉为搞好关系,默认了。王老汉的女儿得知此事后大为反感,敦促父亲要求女方儿媳写借条。“这事阿妈晓得,自己人写什么借条?”女方儿媳每每以此为由来搪塞,多次催促无果,最后一次阿香竟一反常态,一口否认借钱之事,还向王老汉要名誉损失费。这时王老汉才恍然大悟,知道受骗上当了,于是离开市区回嵊西老家。 本是老人丧偶找个老伴,能有一个安度晚年的港湾,但由于办事草率上了女方圈套,接二连三地被索要钱物,上当受骗。像王老汉这样办事草率,缺乏了解而与人同居,不但没有给自己带来幸福,而且带来了不少的烦恼。 鉴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老人黄昏恋无可非议,但丧偶老人找老伴,不能草率,而要从多方面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要了解对方老人的品德。总之,丧偶老人应找一个能互相关心、相依相靠的人。 读者 沈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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