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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黄茵
2007年07月24日08: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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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别人出租场地发了财,便眼红得要命,还结伙毁坏他人财物,故意伤害他人。近日,喻某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前杨村地处市经济开发区,近年来,房屋租赁给前杨村村民带来了不少经济收入,村民金某两兄弟就是其中之一。金某兄弟的房子租给了一些做钢窗、石棉瓦的生意人,每年带来了将近4000元的租金,房子前面有一块集体空地,租赁的人便把钢窗、石棉瓦堆放到了空地上,一些人便生了红眼病。喻某在特种电器厂做填方,想把烂泥找个地方堆放起来,等到烂泥紧张的时候好卖掉赚钱。于是喻某盯上了金某房前的集体空地,认为不能光让金某沾光,烂泥卖不掉,也能把空地争过来。 去年11月17日中午,喻某伙同陆某拉了烂泥倒在空地上,并用铲车推烂泥,把原先堆放的钢窗、石棉瓦毁坏,造成经济损失25000多元。金某兄弟见状便上前阻拦,喻某、陆某不听劝阻,双方争执起来,期间,喻某用拳头将金某的右眼打伤,致其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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