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对15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长乐镇出台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管理办法(试行)》。
该镇党政综合办是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管理机构,定期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督促他们协助村主职干部开展工作。通过基层锻炼,要求他们树立起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群众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带头致富能力,在困难和实践中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