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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来自慈溪市的流窜作案犯罪嫌疑人吉某、王某做梦也没有想到,来嵊州盗窃摩托车的当晚就被我市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给“网”住了。8月24日,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我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移送起诉。 据查实,犯罪嫌疑人吉某系云南省昭通市人,王某系河南省拓城县人。作案前两人均在慈溪市一起打工。因嫌打工太苦且工资又低,早存贼心的吉某、王某认为,盗窃摩托车赚钱来得又快又多,且不费心又省力。于是,经过事先一番密谋后,两人决定以异地实施盗窃摩托车销赃来达到发财致富的目的。
嵊 州 作 案
6月22日下午,吉某、王某双双来到我市市区,经过事先一番“踩点”后,他俩把盗窃摩托车的地点选定在三江街道仙乐路地段。 当晚20时许,吉某、王某各自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趁夜深人静、无人之机,先是到该街道仙乐路13弄13号马某家门口,采用撬锁等手段窃得马某红色二轮踏板式摩托车一辆。紧接着,两人又悄悄到仙乐路1弄3号沈某家门口,以同样的作案手段,窃得沈某红色鸿雁牌二轮摩托车一辆。窃后,吉某、王某两人兴奋不已,暗暗为顺利窃得两辆摩托车而感到高兴。为防不测,吉某、王某连夜骑着窃来的两辆赃车飞也似的开回慈溪市,并打算在该市销赃卖掉,获取其不义之财。
余 姚 落 网
凌晨1时许,当吉某、王某双双驾驭的两辆摩托车驶抵余姚市地段时,恰遇余姚警方派出的夜巡队在公路边巡逻。余姚警方见两人衣衫破旧、手上污迹斑斑,驾驭的又是嵊州车辆牌照的摩托车,且无驾驶、行驶证等可疑迹象,即将他俩拦下,并带回队部连夜进行了询问。面对吉某、王某对驾驶的摩托车来源说法不一、疑点诸多的情况,余姚警方一方面对吉某、王某分别进行了突审及政策攻心,另一方面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和两辆摩托车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我市三江派出所。上午8时许,三江派出所接到余姚警方要求协助查询失窃车辆的电话后,该所即派出民警,并迅速通过内部网车辆信息查找两位摩托车的车主,经仔细查找核实,可疑摩托车的车主正是家住三江街道仙乐路的马某和沈某。在人赃俱获、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吉某、王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在嵊实施盗窃摩托车行动的全过程。
周 到 服 务
三江派出所在查实两辆摩托车车主的情况后,一方面立即将车主情况向余姚警方作了详细回复,另一方面又迅速通过查找车主电话号码去电询问马某、沈某家,并告知他俩的摩托车被盗等情况。其中一位失主在接到电话后全然不知自己的摩托车昨晚被盗的情况,另一位失主起床发现摩托车被盗后,还未向公安机关报过案。 为尽快追回被盗的两辆摩托车,6月23日上午,三江派出所专门派出警车及民警,并带上马某、沈某两位失主,前往余姚警方认领被盗车辆。当两位失主从余姚警方领到被盗的摩托车及听取侦查被盗摩托车前后情况的过程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连声说嵊、余警方为他们办了一桩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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