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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法院的工作,这也是一个老百姓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有时候,由于执行不到位,当事人即使赢了官司,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是得不到有效维护。同时,这一问题也影响了司法的公正和社会的公平。那么,该如何破解“执行难”问题?从今年开始,我市法院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等方式,使“执行难”的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限制出境 被执行人只好主动履行义务
市民史某,由于向很多人借债又不归还,最后被他人上诉至法院。史某败诉后,胜诉方向法院提出了要求执行的申请。但是由于史某居无定所,银行里也没有什么储蓄,市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很难对其实施执行。 通过调查摸底,执行局工作人员发现史某因业务关系,需经常出入境。了解这一信息后,执行局工作人员立即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取得联系,对史某实施了限制出入境措施。 一段时间后,史某多次申请出境都未被批准,最后他只好主动到执行局交纳10多万元执行款,承担了他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为了使执行工作能够有效到位,今年我市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设计了不同方案。对于那些有执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就对其实施依法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招投标、出境、高消费等行为,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查询证券账户 冻结被执行人证券资金
前几年,有一家公司把大量机器销售到广东等地,按照合同规定,每台机器的售价近20万元,买主先付一半价格,一段时间后再付剩下部分价格。后来,由于市场变化,很多买主都欠债不还了。这家企业一纸诉状把所有买主告到我市法院,通过审判,这家企业赢得了官司。但由于买主分散,且绝大部分在外省市,执行难度非常大,这件事情一拖就拖了好几年。 从去年开始,全国的股票行情看好,参与炒股的人也非常多,我市执行局的同志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觉得处理一些老案和难案的时机到了,上述的案子便是其中之一。6月份,执行局的工作人员拿着这批被执行人的名单远赴深交所了解他们炒股的情况,经过调查,这批执行人有一部分确实在炒股。于是,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依法查封了这部分被执行人的股票账户,冻结被执行人证券资金200多万元,并通知了相应的被执行人。如果这些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我市法院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市法院将依法将他们所持有股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销售,所得款项将抵充执行款。
司法救助 执行工作也充满人情味
有一部分案子,在申请人处境比较艰难而申请执行时,而有些被执行处境也非常艰难,甚至有时比申请人更艰难,或根本没有东西可被执行时,法院就会启动司法救助基金程序对申请人进行救助。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申请人被车子撞成重伤,急需钱治伤。被执行人是我市通源乡人,早在几年前就入赘到临安。出事后,在临安的妻子与被执行人离婚了,而因其是入赘,他的父母也不肯管他,这样一来,只剩他一个人,连打工维持温饱也都有问题。 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后,法院启动了人性化司法救助基金程序,从基金拨出6000元现金交给申请人,使申请人医疗得以继续。 司法救助基金设立以来,法院已对7件案件、35名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 据了解,司法救助基金救助对象有一定的限制,主要以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赡养、抚养、欠薪等这一类跟人生存权相关的案子为主,按照救急不救穷的原则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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