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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广大群众推荐,各乡镇(街道)、部门筛选,市推荐评选“全市道德楷模”活动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确定史学萍等10名同志分别为全市“助人为乐楷模”、“见义勇为楷模”、“诚实守信楷模”、“敬业奉献楷模”、“孝老爱亲楷模”。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07年9月10日至9月14日。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2001年以来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市推荐评选“全市道德楷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电话:83023543。地址:市文明办。邮编:312400。
拟表彰“全市道德楷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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