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加强对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的领导,加大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长乐镇向各行政村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森林限额采伐工作的通知》,明确森林采伐限额指标。要求各村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履行木材采伐审批程序,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按照采伐证规定进行采伐。同时镇政府还要求各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