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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袁维霞
2007年09月13日10: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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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于贩卖毒品,6位湖南籍犯罪嫌疑人孙某、孙某利、舒某、孙某国、向某和刘某等人被我市法院判处3~9年有期徒刑不等,为各自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据了解,2007年3月,湖南籍青年孙某以手机作为联络工具,在我市从事贩毒活动,他首先出售给吸毒人员过某0.8克海洛因,随即在3月底至4月5日这段时间内,孙某与孙某利、舒某经过商议,从上海浦东购买了海洛因后进行分包后出售,先后出售给吸毒人员2.25克海洛因。4月5日晚上,孙某利和舒某在我市一公开场所交易毒品时,被我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还从他们所住的宾馆房间里搜出了9.9克海洛因。后来,贩毒人员孙某国、向某和刘某等人也陆续浮出水面。 最后,孙某共贩卖海洛因12.95克,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孙某利贩卖海洛因12.51克,由于其是累犯,需从重处理,也被判有期徒刑8年;舒某贩卖海洛英12.51克,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3个月;孙某国贩卖海洛因14.7克,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向某贩卖海洛因9.6克,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刘某贩卖海洛因3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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