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陈国波
2007年09月12日09:45:30
|
|
|
9月4日晚,嵊张线前杨东路交叉路口地段发生一起轿车与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轿车逃逸!9月3日晚,绍甘线上杜山地方发生一起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逃逸!9月2日中午,长乐镇宏大电器有限公司地方一辆拖拉机与残疾车相撞,拖拉机逃逸!9月1日上午,上竹线长乐镇群力村地方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行人相撞,二轮摩托车逃逸……笔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逃逸案呈上升趋势,自8月18日至9月4日18天时间里,我市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逃逸事故就有6起,而小擦小碰的逃逸事故几乎每天都有。 据交警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人不外乎两种心态,即逃避法律制裁和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种行为,不仅丧失了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最基本的道德,更会加剧对事故受害者的伤害后果,同时,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过程中,往往可能因紧张、心慌而导致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案后,尽管交警部门加强了对一些路口、路段的监控,同时还制定查缉预案,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财力不断加大侦查力度,但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种突发现象,当事人没有主观预谋,难以寻找其因果关系,使侦破难度加大。因此,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更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帮助。 为此,交警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在遇到或发现此类现象时,必须要记全肇事车辆的牌照号码,记清车辆和驾驶人的外形特征和逃逸方向,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为侦破交通事故逃逸案提供有效线索。如果有条件,在110民警或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先看住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以减少和预防交通事故逃逸案的发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