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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饶湫波
2007年09月17日10: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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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发生在2006年9月5日夜,一个回到S市乐天镇三村颐养天年的退休老人,被人杀死在自己的卧室里。经过解剖,法医根据死者胃容的消化程度,作出了老人是在餐后约3小时,亦即5日夜9时左右被害。围绕这个案发时间段,调查工作随即展开,到了第二天上午,犯罪嫌疑人过夏林被警方纳入视线。过系老人的侄子,平时嗜赌喜嫖的他,时不时地去向老人借钱。次数一多,老人醒悟,认为这个侄子是他供不起的,于是对其渐趋冷淡。有人反映,案发当天,老人曾到信用社提取过一笔现金,过夏林极有可能是见财起歹意! 然而过夏林却死活不承认自己是凶手,他有两个为己开脱的理由:一是他在老人室内所留鞋印之类的痕迹,不奇怪,因为作为侄子,他平时经常去的;二是6日凌晨4时光景,有村民看到老人的室内亮着手电,而此时他正在家中呼呼大睡,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参审民警为了揭穿他的狡辩,向他表明老人被害时间是在5日夜9时许,而不是6日凌晨4时。面对这一时间,过夏林大笑不已。民警问他为何发笑,过说:“有人明明看到我伯伯卧室凌晨4时有灯光,而你们却非要认定他在七八个小时前就死了,这不觉得好笑吗?” 应该说,过夏林的这个反问,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具有一定依据的,这个依据就是老人的邻居张建所出的证言。张建向警方提供:6日凌晨4时许,他起床小解,因厕所窗口正对着老人的卧室,他看到老人的卧室里有灯光泄出。如果这个情况属实的话,那么矛盾出来了:要么是法医的鉴定有误,要么是张建的证言有假。但法医坚持说他的鉴定没错,既然如此,那就只能说明张建的证言有误。为了搞清这个问题,调查刑警再次将张建召来,就他是否看错灯光一事核查。不想听罢此意,张建即呈不悦之色,反问:“你们不信我?”刑警解释说,“不是不相信你,是想请你好好回忆一下。”张建笑道,“这不是雌狗与母狗一样的事嘛!”既而一口咬定:“绝对没有看错!”这就让刑警没辙了,因为照张建所言的话,那么加害老人的凶手就真的另有其人,而不是过夏林。 然而负责此案侦查工作的刑侦队长陈冰却依然认定凶手就是过夏林,他的根据是,过夏林的犯罪心理素质不同于常人,他在接受审讯时敢用别人所见情况为己辩解,说明他早有打算。在听罢陈冰的汇报后,坐镇指挥的局长道:“说一千道一万,我不想过问你们用何种途径去认定过夏林是否是凶手的问题,我现在要求你们去做并必须做好的是,要么尽快否定过夏林是真正的凶手,要么以确凿的证据证明张建对灯光的目击有误。” 陈冰便亲自打张建的手机,表示想再次就其凌晨看到灯光的过程进行核查。或许是烦于公安老是找他,张建竟然不仅不肯在手机里多说,而且还有希望公安别再为这事去打扰他的意思。无可奈何之下,陈冰只得带着助手前往现场,期望找到新的突破口。在察看老人住处的周边环境时,陈冰忽然对老人住处与张建家的视线距离产生兴趣,经过反复梭巡后,陈冰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可把助手给弄懵了,他不解地问:“队长,你笑什么?”陈冰一边答,“我笑我找到了破解此案谜团的钥匙。”一边将手中的烟蒂朝窗口丢去,致使烟火在玻璃的反射下,划出了一道类似流星的弧线。助手问:“那凶手是谁?”陈冰说,“当然是过夏林嘛!”助手问,“那灯光的事?”陈冰斜睨了助手一眼,说,“还用问吗?” 当天夜里,张建的证言在陈冰的现场示范下,得以否定,心悦诚服的张建还直说自己差点误了警察的大事。你道为何?原来老人为了避邪,在卧室窗上挂了一面镜子,由于镜子斜对张家,结果张家夜间亮灯,镜子就会产生反光,反光便被张建误认为是老人卧室的手电。示范期间,张建曾提异议,说陈警官我当时看到的灯光,可是有动感的啊。陈冰笑问:“你当时在做啥?”张建先是一愣,继而恍然大悟。原来,张建患有前列腺炎,平时为了顺畅,他常常下意识地抖动出水之具,那夜他所见的在动光源,其实就是他抖动身体时导致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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