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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消费者都对香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不陌生,从现在起到商场超市买酒,你会发现酒瓶上也将有“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警示语。《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将在标签上标有类似于“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语。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只有少量酒产品标警示语
昨天中午,记者分别来到三江购物中心、国商大厦等大型超市及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销售酒类的货架上,记者发现部分酒类已经按照《通则》中的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注明了相关警示和劝说语。如产自我市的果花香草莓酒、果花香葡萄酒的包装上已经印上了“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劝说语;在部分白酒的新包装上,也找到类似的提示。国商大厦酒类区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现在货架上的酒基本上是中秋节前上架的。“可能等这批酒卖完了,标警示语的酒才可能大量上市。”
警示语太小不够醒目
据悉,《通则》规定,在饮料及酒瓶包装上要有“警示语”或“劝说语”,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警示语。另外,饮料、酒类包装标签上的内容,不得以虚假的语言文字来误导、欺骗消费者。如:饮料类,在介绍产品时不得打上“鲜”、“天然”等字眼;酒类不得模仿品牌酒的名称,如打上“丑粮液”、“五娘液”来混淆“五粮液”等品牌酒。而且,饮料、酒类等产品包装上必须注明QS等认证的编号及序列号,并要求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不过,记者昨天在各大超市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采访中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类似的警示语或劝说语,多数酒还没有标上,而有警示语的酒中不少存在字体偏小,且标示部位处于视觉边缘的情况,让人感到有些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前几天听说某罐装啤酒已标上了警示语,记者特意找到该酒类产品。但仔细查看一番后,就是没能发现警示语标注处。 记者把西湖啤酒与同类型的其他品牌啤酒让站在一边的高女士看,让她判别除了品牌不一样外,两种酒在说明文字设计上有什么特别不同的地方。“实在看不出来。”她最后也是无奈地摇头,当记者指出给她看时,她表示“实在太不醒目了”。
多数人觉得警示语温馨
不过,警示语到底能不能起到劝诫的作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顾客对此持有不同看法。 正在国商超市购买绍兴果花香草莓酒的王大爷在记者指点下发现这个后说:“以前只知道烟盒上有,今儿个才发现酒瓶上也有,现在卖酒也讲人性化了。”而站在一旁的李先生则说,“有什么用啊,香烟标警示语好多年了,该买的人不是还在买呀。”他说,商家出于利益考虑,不会禁止顾客买酒,何况顾客酒兴上来,也顾不上喝多喝少了。 三惟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表示,在烟盒、酒的外包装上印上劝说语是与国际接轨迈出的一大步,也是贯彻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表现。标注劝说语也是企业对消费者负责的一种体现。她认为,这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虽然大家都知道多喝酒不好,但厂家如此提醒更具说服力。 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员介绍,在酒类包装上标注健康提示语,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也是酒类管理的方向。全市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关注新标准的实施与使用,并严格按标签要求进行生产、销售,以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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