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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马渭员
2007年10月12日08: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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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从明年起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实现全覆盖。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市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参保对象为本市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城镇居民,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没有职业的其他城镇人员。 具体筹资标准为: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财政补助60元;一般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00元,其中60周岁及以上居民财政补助200元,其他居民财政补助100元。在医疗待遇方面,共同支付段(即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报销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7万元,报销比例50%左右,未成年人报销比例70%左右。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今年12月底前要完成参保登记、缴费、发证等基础性工作。(具体事宜可咨询市劳动社会保障局,电话:83180940 83111084) 市委副书记、市长盛秋平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他指出,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既是关注民生的重大决策,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宣传发动,做好资金筹措管理,提高服务效能,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保障人民健康、构筑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丙在会上作动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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