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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长乐镇五项措施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工作
来源:长乐 作者:费益钢 2007年10月19日 

一是加强宣传。利用专题会议、广播、3.15活动等途径不断加强消费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二是落实责任。明确各联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并与全镇95家放心示范店及所有副食品店、食品加工企业、生猪肉经营户等一一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三是政策激励。出台《长乐镇关于加强农村放心店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获星级店称号的农村放心店,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相应奖励300-800元。四是重抓源头。严把进货关,对全镇范围内的副食品市场和农村“放心示范店”产品的进货渠道进行逐项登记,严格禁止“三无”商品销售。五是强化监管。在各行政村聘请了总计126名消费维权监督员;联合卫生、工商、消协等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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