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清晨,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在市区“逛大街”时被发现,后被公安民警护送放回大自然。这是我市最近8年首次发现野生穿山甲。 当天清晨,在市区体育馆附近路上,一名晒水车工人突然发现一只动物,联想到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于是马上拨打了110,后这只动物被送到市林业公安科。 据市林业公安科民警介绍,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身披褐色角质鳞片,多在山麓地带的草丛中或丘陵杂灌中较潮湿处挖穴而居,昼伏夜出,觅食用爪掘开蚁洞伸出长舌舐食蚁类和昆虫。经测量,这只穿山甲全长约78厘米,体重约3公斤。 市林业公安科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像穿山甲这一类野生保护动物,市民不能抓捕,更不能非法买卖。如发现的话,请及时向林业公安科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