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甘霖镇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应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是否依法进行招标、招标计划书中的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招投标申请,对工程限额在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应由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的项目严格要求进行公开招标,对于违反《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的,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规范招标程序。严格要求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建立召开标前会议制度,对不按程序开标、评标、定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查处。三是进行全程监督。镇招投标中心工作在程序上归口镇村镇建设办管理,业务上归口镇纪委管理,中心主任由镇纪委副书记兼任。由镇纪委全程介入重大工程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和管理,通过加大事前介入、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力度,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截止目前,镇招投标中心已对57个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总工程款1263.856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有51个,共节约资金55.242万元;产权交易项目6个,共增加资金69.5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