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从切身利益,需要全民能与,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成为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家庭、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结合《嵊州市节能降耗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长乐镇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开展“三高一低”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列出一批“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企业,并制订政治、关停或搬迁的工作方案。对淘汰类、限制尖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促使高能耗企业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对重点用能企业实行能耗管理红、黄、绿牌制度。凡低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授予绿牌,可继续生产;凡高于标准,但不超过标准50%的企业,出示黄牌,并组织限期整改;凡能耗超过行业平均能耗50%的企业,出示红牌,进行停产整顿。
在年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中,鼓励参加“嵊州市节能降耗十企业”评比活动。并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