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三年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欢迎,为使广大农民得到更大实惠,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合作医疗制度当作是实践十七大的一项具体实际行动,经研究,贵门乡党委政府对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为“一增一降三不变六提高”:“一增”是增加计划内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每人300元的定额补助。“一降”是降低住院起付线。市内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500元降低到300元;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1000元降低到500元;市外医疗机构由原来的1000元降低到800元。“三不变”一是参保对象不变:凡户籍在本市的农业人口都可参保。二是优惠政策不变:低保、五保、特困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在本市范围内07年参加无偿献血的农民凭献血证可免缴本年度统筹金。三是参加人员可免费享受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政策不变。“六提高”首先是提高筹资标准为每人40元;其次是提高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25%;三是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市外医疗机构,起付到10000元部分,由原来的30%提高到40%,10000元以上部分,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乡镇卫生院:起付到10000元部分,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10000元以上部分,由原来的40%提高到60%;四是提高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2000元提高到50000元。对低保对象、特困残疾、重点优抚、五保户等不设起付标准。五是提高计生优惠补助,市、乡两级财政各提高10元,即双农独女户给予全额补助。六是乡财政提高对70周岁以上老人补助,由原来的10元提高到20元。要求合作医疗工作必须在12月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