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纪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激发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长乐镇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一是明确八种职责。制订了长乐镇《纪委工作职责》、《纪委书记工作职责》、《案件审理小组职责》等8个工作职责,明确了纪检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全部装框上墙,时刻提醒纪检干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二是完善四类机制。即制定和完善了长乐镇《纪委季度例会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纪委学习调研制度》、《纪委议事制度》等3项内部运作机制;《机关干部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村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考核办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等17项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党内同级监督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招投标管理制度》等7项权利监督制约机制以及印章、档案管理等2项文书档案管理机制。三是健全四大规程。印发纪检工作手册,健全了信访、案检、审理、监督四大业务规程,明确了纪检各个环节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的问题,提高了工作绩效,杜绝了暗箱操作,使纪检工作得以依法依纪文明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