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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袁开达
2007年11月21日0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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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运管所针对上虞“10. 26”和泰顺“8. 10”两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发出“通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近3年来我市发生的19起重大事故责任人,作出了逐一检查、落实责任、予以解聘的新规定。此举引起了各运输企业的高度重视。 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技术不过硬,应急避险能力差以及企业管理和安全整改工作不到位等等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通报”要求各企业吸取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深入剖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 在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同时,通报还对有下列情形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驾驶人作出了解聘规定: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的;按绍兴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扣分管理规定扣分满20分的;有重大影响行业形象行为的;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50%以上,或超速20%以上累计达3次的;一次性超员50%的,或一年内超员20%以上累计达3次的;以及违反行业规定屡教不改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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