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4月中旬,甘霖镇农民冯某在镇里的种子门市部准备购买4公斤袋装杂交晚稻种子。出售种子的时候,门市部工作人员没留心注意,就顺手把一袋4公斤装的糯米谷子给了冯某。冯某当时也没在意,付了120元货款后,就把种子带走了,而且还种在了6亩水稻田里。到了11月份即将收割晚稻的时候,冯某才发现田里种的全是糯谷,遂向甘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得知此消息后,即与种子门市部经营者取得联系并一起到冯某的水稻田里查看,认为反映情况属实,门市部经营者也承认卖错了种子。虽然卖出的糯米谷子不是假货,但该种子门市部还是根据“经营假货,以一赔十”的承诺向冯某赔偿了1200元。
一件卖错种子,农民通过消协获得赔偿的普通事件却反映出甘霖镇农民的依法维权意识正在逐年加强。近年来,甘霖镇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等一系列活动,扎实地推进了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农民的法律素质,暴力维权事件逐年下降。有些农民还对国家新颁布实行的《物权法》颇为了解,依法维权的观念已经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