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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陈小慧
2007年12月20日0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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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晚10时左右,一辆江西货车载着满满一车桔子从湖南运往宁波,在途经甬金高速公路绍兴辖区黄泽地段时,货车右侧的第二排轮胎发生爆炸,但司机王某还是继续开车行驶,造成路面损坏,结果要支付巨额赔偿。 “此时要是在路肩上及时靠边停车并报警的话,损失也就降到最低点了,21000元的路面损失也就不用赔偿了。”事后高速交警说道。 货车司机姓王,江西人。原来,爆胎后王某看到高速交警的巡逻车跟在后面(其实是交警看到王某的车爆胎后,低速行驶在后方做预警),心虚,怕超载被抓,就想到逃,没料到损失会这么大。当交警指挥停车后,发现该车右侧第二排只剩轮毂,以致于右侧这个位置没了与地面的支撑点,就只靠轮毂在地面做滚动,所以才造成对路面的损坏。经过路政部门计算,损失有21000元。王某面临的是巨额赔偿,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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