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终实现社会和谐。为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昨日上午,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经贸局、司法局联合在中心广场举行了一场《劳动合同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图为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