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推动农村消费安全建设,根据“一村一放心店”的原则,按照“五个一”标准,对长乐镇各农村放心店店名、地址和负责人进行了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公示期间,如发现有违法经营活动,可向市推动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