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闻网  > > 乡镇网闻  > > 长乐  >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农村放心商店公示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来源: 作者:马榕辉 2007年12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推动农村消费安全建设,根据“一村一放心店”的原则,按照“五个一”标准,对长乐镇各农村放心店店名、地址和负责人进行了公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在公示期间,如发现有违法经营活动,可向市推动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提出投诉。



编辑:乡镇网闻


嵊州新闻网主办 /sznews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