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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裘武军
2007年12月24日09: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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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来电反映,城管执法人员在给停在人行道上的车拍照并发放红色单子,这是怎么回事?为此,记者近日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车辆停放无序、占道停放、人行道破损严重的现象比较突出,妨碍了城市道路交通的有序管理。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和停车规范有序,根据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大力整治违法停车行为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周转率,缓解停车供求矛盾。从明年元旦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人行道随意停放各类机动车辆,如有违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150元罚款。据了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11月1日起利用两个月时间,对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实行友情提示、告诫,免费发放停车导示资料数千份,并耐心劝导驾驶员规范停车。 “从现代城市管理的角度看,占道经营、在人行道上停车,都必须被严格禁止。只有这样,人行道才能真正成为行人畅通无阻的交通通道。”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有关人员介绍,以往对一些在人行道上违规停车的行为,城管部门多以劝说为主,但效果并不理想,为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对人行道上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强制整顿,以确保人行道特别是盲道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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