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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陈小慧
2008年01月02日08: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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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点小刮擦本来应该停下车来商量赔偿事宜,但在甬金高速公路上,一集装箱司机为逃避对方车主的追赶,在高速公路上飚起车来,最快时速到达110码。 2007年12月26号凌晨3点,肇事司机田某从甬金高速金华方向服务区休息好后,驾车时不小心将停在服务区内休息的王某的车子刮了一下,但田某却不当一回事,加起油门溜之大吉。王某被惊醒后,发动车子追了上去,同时一边报警。这样两车你追我赶的就飚起了车,在开了近15公里的路程,渐渐地由于田某的车子性能胜过王某的车子,间距慢慢被拉开。 此时,接到王某报警的高速交警在路面布控排查,3点25分,肇事车辆进入交警视线,立即要求靠边停车。田某故作镇静,反问有什么事,并狡辩车子刮擦部位是在进港时刮的。十分钟后,王某赶到,经过对质,田某承认了此事。在交警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高速公路上追赶车子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不管在哪里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在前车逃逸的情况下,不要鲁莽追赶车子,而是要及时报警求助,同时在报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及时记下车牌号,即使由于事发匆忙,不能完全看清牌照,能够看到几个号码也要向报警部门及时反映。2、发生事故后,最好能把逃逸车辆的车辆类型、车身颜色、所载货物种类及外观记住。3、因有些肇事车辆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有可能下车观察,在看到有人受伤卡住或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开车逃跑,这个时候就要记住下车人员的性别、年龄、体貌特征、着装及人数。4、发生交通事故后,两车因有接触,要把车辆的接触部位反映清楚。5、把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说清楚。这样一来,既能有利于自身安全,又能及时地协助交警部门能够准确、有针对性地去侦查,有利于对逃逸案件的迅速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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