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平安甘霖”建设,根据嵊州市关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信访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实行镇领导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
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每月一次,日期固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接待时间为一天,地点在镇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