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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今日嵊州
作者:
马渭员 张樟宝
2008年01月29日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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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舒小姐去年在城南购买了一套60万元的商品房,由于丈夫所在的企业单位实施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舒小姐一家获得公积金组合贷款25万元,从而圆了多年的新房梦。包括舒小姐一家在内,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企业中的不断“扩面”,越来越多的企业职工得以享受到这项企业与职工的“双赢”政策。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从2006年起开始在企业中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甘霖镇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07年更是把企业扩面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做好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和意见征求外,嵊州分中心在形式上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家”,在政策上贯彻“低门槛进入、逐步提高”,在服务上注重简化办事手续,对乡镇企业做到随到随办或上门办理,真正将扩面工作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将企业扩面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嵊州分中心提供的数据,截止去年年底,全市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单位149家,职工2117人,填补了乡镇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空白。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1165万元,比上年增加2561万元。 嵊州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一方面增加了职工的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凝聚力,是企业与职工“双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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