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文化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重点项目,在2007年12月全部完工,验收会于2008年2月26日在长乐镇召开。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绍兴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了绍兴市、嵊州市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共17人出席了验收会。验收组专家听取了嵊州市长乐镇关于《嵊州市长乐镇文化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工作总结》,以及国土、建设、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的情况和意见,查阅了有关资料,踏看了现场,认真讨论评审,顺利通过验收。
文化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对长乐镇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不但实现了长乐、开元、太平的一体化发展,而且有效延伸了长乐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人口集聚和经济辐射的功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