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5日是《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一个颁布施行日,也是我省第一个志愿者日,又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5周年纪念日。3月4日,长乐镇司法所随同镇团委、妇联、计生协会、个私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志愿者20余名赴长乐镇敬老院开展了“3.5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此次活动为敬老院四十余名老人提供了健康检查、拍照、理发等多项服务。志愿者们还动手在敬老院进行了卫生大扫除,净化了院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