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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街道重新落实防洪责任人
来源:
鹿山街道
作者:
韦立明 2008年06月03日
汛期即将来临,鹿山街道办事处针对新村成立后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重新落实防洪责任人,根据山塘水库的分布情况,与各村签定危房户转移安置责任书,山塘水库巡查及屋顶水库(山塘)下游人员转移安置责任书,并与各水库巡查人员签定水库巡查人员责任书。通过这项工作的重新落实,将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各村各责任人对防汛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反应敏捷、运作高效,从而为全面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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