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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为依据,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要求,坚持依法拆迁与和谐拆迁相结合,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工作。
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前阶段,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对拆迁安置工作的意见建议,赴周边县市调研考察,制订完善了《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嵊州市2008年度城市拆迁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政策。市委副书记、市长盛秋平亲自主持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的意见。这些过程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在制订政策时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和与市场接轨的原则。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工作的实际,今年要完成旧城改造和城南新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任务。
拆迁任务十分艰巨,各方面必须按以下三个阶段有序推进:一是宣传发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分级成立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拆迁小组,并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有关社区要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有关单位要带头做好搬迁、腾空等有关工作。二是从6月1日至9月30日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要做好调查评估,各拆迁工作组开始现场办公,发放拆迁通知书,进户调查、踏勘、评估;完成签约搬迁,集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迁房屋腾空、验收、交付,制订空房拆除方案,对已腾空房屋实施拆除。三是扫尾阶段。12月31日前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依法程序,全面完成拆迁任务。
今年拆迁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大家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全力打好这一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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