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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乐工商所受理了一起网络购物申诉,并联手邮局成功为消费者周先生挽回了损失。
“五一”前夕,周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介绍自己是北京电视购物会员中心员工,接着向周先生推销了一款金立牌U3型号的手机,称活动期间只需付手机的价款就可另送1000元的话费,并介绍了一家网站供周先生了解手机的具体情况。好奇的周先生找到网站页面,认为比较划算,于是按照购货要求将1700元货款汇到对方邮递公司订购了这款手机,等待卖家发货。
几天后,周先生收到了手机,却发现邮包里并没有网上所说的赠品,而且这款手机也不是网上介绍的金立U3手机,而是一部制作粗糙的“外国”手机,试用之后发现这部手机根本就没有可以使用的功能。查看速递清单,寄件人栏写的并不是北京电视购物会员中心,而是廊坊市邮政速递局。周先生顿时感到自己被骗了,但他还是试着拨打了卖家的电话,要求退货,谁知卖家开始时敷衍,到后来就干脆不接电话。所幸的是,此次交易的货款是由邮局代收,周先生的货款还在当地邮局没有划到卖家账户,但邮局返还货款需工商部门出具相关手续。于是周先生向长乐工商所求助,长乐消协随即与当地邮政储蓄所进行沟通,要求帮助消费者将尚未划转的货款截留,并同意帮助消费者将假冒的手机退回原地,最终将周先生的货款返还。
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作为新兴交易方式虽然简便高效,但由于无法直接确认货物质量,购买时一定要谨慎,最好要核实商家的真实信息后再购买,千万不能贪小便宜而中了不法奸商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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