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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谢 国 芳
2008年07月08日09: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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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在指导和促进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中责无旁贷。笔者就此谈三点浅见。
一、坚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为建设和谐企业提供制度保证。企业是一个大家庭,员工从东南西北来到一起,共同工作、共同学习。这就要求我们把民主法治的理念落实到企业的各项制度建设中,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在促进和谐企业的过程中,市总工会根据工会职能、特点,推出了完善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做好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等三大举措,这“三大举措”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和谐企业的创建。
二、坚持团结协作、互敬互学,为建设和谐企业创造良好氛围。在员工间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形成互相关心、学习、配合、协作的融洽氛围,是建设和谐企业的重要目标。应着重从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入手,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企业关心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为创建和谐企业提供强劲动力。建设和谐企业,就是要健全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认真查找影响企业和谐的突出矛盾,对员工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实现和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工会要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在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原动力的基础上,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为职工自身发展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搭建平台。
实践证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符合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职工群众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工会组织要把职工这种内在要求变成参加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并在创建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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