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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马渭员 杨诗佳
2008年07月17日09: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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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江城四海路的“低保、特困户设摊处”前,摊主李大妈正向路人叫卖着自家种的西瓜和葡萄。李大妈告诉记者,她家是特困家庭,这个“爱心摊位”可以免缴每天10元的摊位费,这让做“小本生意”的她感觉“非常实惠”。
流动摊贩是影响城市市容的管理难点,但又是部分低收入家庭的谋生手段,如果一味取缔,容易引起不满和矛盾。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今年3月份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本着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在三江城四海路划设了20多个室外摊位,规定低保户、特困户可凭有效证件在此免费设摊。
然而让人感到意外和不解的是,虽然市城管执法局在此期间做了不少宣传发动工作,但到目前为止,20多个摊位的“低保、特困户设摊处”,只有李大妈1人进场设摊,大部分摊位到现在还是虚位以待。
记者发现,这些“爱心摊位”地处三江菜场的正对面,周围都是店家商铺,应该说经营位置和条件还是比较理想的。但是,就是这样一处不可多得的免费“爱心摊位”,却为何不能吸引更多的低保户和特困户来此设摊呢?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赵红卫认为,这可能与不少低保户、特困户不知道怎么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赵红卫说,设摊者须持有政府统一发放的低保证或特困证,经营商品主要是一些自产自销的水果,低保户和特困户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手续后,就可以进场设摊了。
据市城管执法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分析,这其中可能还有个心理因素,许多低保户和特困户因为“碍于面子”,一时也不想进场设摊,加上部分低保户和特困户本身缺乏经营意识和能力,因而“爱心摊位”才会遭遇暂时的“冷场”。
对于摊位周边一些经营户提出的“是否可以放宽经营者条件和范围”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士认为:“设立‘爱心摊位’的初衷是关爱帮助弱势群体,如果放宽条件和范围,可能引起‘一窝蜂’现象。”
据悉 ,市城管执法局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这些“民生摊位”和“爱心摊位”,帮助更多的低保户和特困户靠自主经营走上脱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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