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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08年07月17日08: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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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嵊州卧龙绿都置业有限公司在“卧龙山水绿都”商住楼建设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实施违法建设。2007年8月,该违法案件由市城南建管委移送市城管执法局。经查实,“卧龙山水绿都”商住楼经审批同意建造的建筑面积为134800平方米,其中住宅130895平方米,商业3905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153050.92平方米,其中住宅139313.69平方米,商业13737.23平方米;超面积建设18250.92平方米,其中住宅超面积建设8418.69平方米,商业超面积建设9832.23平方米,此外有建筑面积为6697.20平方米的半地下室超高建造。2008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卧龙绿都置业有限公司违反规划建设案作出罚款处理,并责令开发商向有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目前,开发商已将罚款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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