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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邢孟红
2008年07月21日09: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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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市国土局、市规划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鹿山街道城建办等部门对鹿山街道下马村一起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拆除时,当事人王某因一时冲动,把一辆在现场维护秩序的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大队的警车砸坏。最终,王某被市公安机关处以了十日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当日上午,市国土局、鹿山街道城建办等部门联合到鹿山街道下马村拆除一起违法建设,当拆除工作基本完成时,该违法建设的当事人王某赶到现场,当时王某十分激动,不断向执法人员责难,而执法人员则对他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就在执法人员要离开现场之时,王某突然拿起地上的一根木头,砸向了停在旁边维护秩序的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大队的警车,致使车辆受损。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市公安局对王某作出了上述处罚。
笔者从市城管局规划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获悉,为了进一步整顿城市规划秩序,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市规划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鹿山中队会同市国土局、鹿山街道城建办等部门开展了一次联合整治,力争通过整治,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势头,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改善老百姓的人居环境,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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