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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质监局有序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质监局迅速启动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省、市政府会议一结束,就立即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和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十小”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本部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二、成立组织
为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质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倾全局之力抓好这项工作。
三、明确任务
一是督促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二是对不符要求的四类食品生产企业加大整治和取缔力度;三是严厉打击违规使用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四是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四、调查摸底
质监局开展了广泛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始着手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在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注重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问题的分析,注重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注重选择示范试点的典型。通过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使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更具有操作性和科学性。
五、落实行动
一是将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豆芽)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四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录入食品监管信息库,从源头上掌握食品相关信息。二是在金庭、甘霖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推动食品质量和安全。三是加强巡查和抽检,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提升食品质量。四是严格落实小作坊责任制、承诺制、开业歇业申报制等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不断提升。 (李良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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