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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嵊州新闻网
作者:
裘武军
2008年08月07日0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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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获悉,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已发生了多起游泳溺水事故,惨痛的教训再次敲响了警钟。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再次警示我们:暑假安全不容放松。
“游泳时一定要选择安全的水域,掌握相关急救知识,并充分做好安全准备工作,特别是小孩游泳,一定要在大人的监护之下,切莫大意马虎,防止发生类似悲剧。”市人民医院急救科的邢刚告诉记者。
放暑假了,学生的身心得到了放松,但安全风险却在增加:一是学生的安全监管容易出现“真空”。放假前,孩子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老师们承担了主要的监管和保护责任。放假后,许多家庭的大人都上班,孩子无人管。由于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极其有限,非常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二是放假容易使孩子的思想过分放松。经过一个学期的集体生活,一到放假,有的孩子就有了“放鸟出笼”的感觉,有尽兴玩一回的心理,造成他们常常乐而不思危的错误认识,甚至乐极生悲;三是暑假高温,游泳和洗澡成了最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溺水是暑期学生安全事故中的头号杀手。此外,暑假里,孩子们出行的机会比平时多,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用电安全等都不容忽视。
如何让孩子们安全度过暑假,是我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为防止悲剧重演,建议社会各界都要关心孩子们的暑假生活,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中小学生暑期安全。
作为孩子的父母,越是在孩子放松的时候,越要绷紧安全这根弦,高度重视暑期管理,针对自己孩子的性格特点,正确引导,帮助孩子制定暑假安全计划,合理安排好孩子的假期生活。同时还要兼顾好自身工作与孩子假期安全的关系,尽可能抽时间和孩子在一起。
社会各方也应关注未成年人暑期安全。除教育部门外,公安、安全、综治等部门都要把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纳入监管范围,对公共场所如游乐场、网吧、街头小店铺等加强安全查处力度;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如基建工地、野外景观等,要摸清实际情况,采取防护措施,配备救生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等,堵塞漏洞,加强防范,以杜绝隐患,防止意外事情发生。共青团组织、文化部门和社区组织应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暑假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腾出时间和场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寓教于乐的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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